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 时间:
3月9日(星期三)15:00 - 地点:
人民大会堂
- 内容:
3月9日(星期三)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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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
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取得了一批新的重要成果,支持和推动了改革发展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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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宪法监督职责 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
常委会始终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监督职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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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支持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常委会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保证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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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
深入落实直接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